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
基本编码:000117108002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302702000117108002
本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否 | 事项版本 | 24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3楼省市综合业务A16、A17窗口) - A16、A17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
依据内容 |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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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无 |
依据内容 | 10.“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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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建设部令第167号 |
依据内容 | 注册建筑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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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国务院令第184号 |
依据内容 | 本条例所称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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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主席令第91号 |
依据内容 |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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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 |
依据内容 | 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依法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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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 |
依据内容 | 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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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 |
依据内容 |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分别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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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
依据内容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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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 |
依据内容 |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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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主席令第91号 |
依据内容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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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 |
依据内容 | 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注册建筑师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设计文件(图纸); (二)进入注册建筑师聘用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建筑师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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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 |
依据内容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依据类别 | - |
制定机关 | -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 |
依据内容 |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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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1)个人登录系统,系统中打印注册申请表,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并将纸质申请材料及有关原件提交聘用企业审核。(2)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验原件,在系统中完成申请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 材料真实有效 | - | |
受理、审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照审批条件进行网络审查审核 | 4 | 材料真实有效 | - |
办结 | 此申请的办理办结 | 1 | 材料真实有效 | -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一、依法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文件)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网上提交 | 其他 | 注册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 必要 | 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空白表格).pdf | 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示例样表).pdf | 1.本材料以自愿为原则。 2.上报内容应真实反映执业师、企业信息。 | 1.内容真实有效。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 |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文件)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 | 必要 |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pdf |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示例样表).pdf | 1.本材料以自愿为原则。 2.上报内容应真实反映执业师、企业信息。 | 1.内容真实有效。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 |
申请人身份证(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文件) |
原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0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网上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必要 | 申请人身份证.pdf | 申请人身份证(示例样表).pdf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上报内容应真实反映执业师信息。 | 1.内容真实有效。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 |
常见问题
问 :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
回答:二级注册建筑师省内变更注册单位、单位更名及更改执业印章号三类情形可申报此业务。问 :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已过期,再次申报注册应该如何办理?
回答: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过期即自动注销,如需再次注册,请按初始注册办理。问 : 二级注册建筑师可以同时办理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业务吗?
回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报变更注册业务的,可在申报表单中选择延续注册有效期并填写符合要求的继续教育情况,待变更注册业务办结即可延续一个注册有效期。问 : 企业资质证书号发生变化时,如何更改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印章号?
回答:请按照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更改执业印章号”业务流程办理。问 :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如何由外省转入山东省注册?
回答:二级注册建筑师需在原注册省份完成注销注册后,在我省办理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业务。问 : 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业务时应上传什么格式的材料附件?
回答:请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附件材料。问 : 在山东省辖区内考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到其他省市办理初始注册的,还开具未注册证明材料吗?
回答:按照《关于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启用电子化申报的通知》(鲁建执注函[2018]110号),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规范证明材料、减证便民有关要求,自2018年8月13日起,对在山东省辖区内考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到其他省市办理初始注册的,不再开具未注册证明材料。问 :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如何由山东省转往外省注册?
回答:二级注册建筑师在我省完成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业务后,根据外省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应业务。问 : 二级注册建筑师提交注册申报后,如何查询申报进度?
回答:申请人登录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进入申请人个人主页-我的办事-我的办件-办件状态栏中查看。问 :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完成后,如何申领二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
回答: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业务办结后,请于第二个工作日在爱山东APP—我的证照中申领二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问 :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如何进行申报?
回答:自2022年6月30日起,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认定申报网址迁移至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网站——政务服务,网址: /col/col94091/index.html。 具体申报程序详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题专栏→建设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通知公告”中《二级建设执业师注册申报操作指引》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