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延续审批
基本编码:00016421700102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52565A2000164217001
本事项由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否 | 事项版本 | 12 |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C04窗口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1-68966219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层C04窗口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办理信息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 办理方式 |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省市综合业务窗口C04 - C04 |
| 是否多点可办 | 否 |
| 其他办理地点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 依据类别 | - |
| 制定机关 | - |
| 发文字号 | 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依据内容 | 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未经林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依职权范围,审查申请材料(包括补正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符合准入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5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 - |
| 审查 | 相关处室(单位)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限内明确提出审查意见。 | 10 | 申请是否符合《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条件、标准。 | - |
| 决定 | 对审查内容作出批准决定。经审查准予行政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经审查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书面说明。 | 3 | 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是否按规定格式制作行政许可文书。 | - |
| 送达 | 依申请人申请,选择行政许可决定的送达方式,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 2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送达方式,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 | -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审批权限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延续申请。
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事项延续申请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 | 必要 | 1.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事项延续申请表.doc | 1.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事项延续申请表.pdf | (1)按照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认真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
| 原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行政许可决定书 | 必要 | 2.原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 2.原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 (1)提供原行政许可决定书。 (2)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
| 设区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设区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 必要 | 3.设区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doc | 3.设区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示例.pdf | (1)需提供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的意见,初审意见明确同意,同时加盖初审单位公章。 (2)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必要 | 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docx | 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pdf | (1)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修筑设施的文件。 (2)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
|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意见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意见 | 必要 | 5.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意见.docx | 5.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意见.pdf | (1)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意见,意见明确同意,同时加盖初审单位公章。 (2)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
常见问题
无